分类目录归档:政策与法规

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生物诊断技术分会行规公约

一、总则

1.制定《行规公约》的依据。为振兴和发展我国生物诊断事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,保护生物诊断行业共同权益和企业声誉,依照有关生物诊断管理的法律法规,特制定本《行规公约》。

2.《行规公约》的宗旨,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,以建立生物诊断行业和企业自律机制,规范行业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,提高行业整体素质,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根本宗旨。

3.遵守《行规公约》的范围。凡从事生物诊断行业科研、开发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都应遵守本《行规公约》。

4.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生物诊断技术分会负责《行规公约》的制定、修改、实施监督、检查和管理工作。

二、行业道德

1.提高文明生产经营、优质服务水平,坚持执行并自觉规范行业生产、经营、服务、管理行为。

2.提倡严格管理,加强基础建设,建立和健全行业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。

3.提倡学科学、学知识、学技术,不断提高全员素质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
4.提倡行业团结、互助、协调、自律,共同承担市场责任,发挥行业整体优势,对行业中发生的热点、难点和重大问题,采取研讨、协商等方式解决。

5.提倡遵纪守法、廉洁奉公、讲究信誉、自尊自律、严格以法经营,增强法律意识,进一步完善行业、企业形象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
三、行规公约

1.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应遵守公开、公平、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行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;

2.严格生物诊断产品科研、开发、生产和经营的有关工艺、技术、质量标准和规范,坚持质量第一,禁止生产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生物诊断产品、未经注册的生物诊断产品和达不到标准的生物诊断产品;

3.严格执行规定的产品价格,衽行业自律价,不得任意抬价或压价,严禁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;

4.严格遵守工商、税务、财政等有关法规,杜绝帐外给予和收受回扣等行贿受贿行为。

5.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,不侵犯他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。

四、行业管理
除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依据和对策建议,组织技术交流,经济合作,培训和开展信息服务等一系列管理职能外,依据国家经贸委在“行业协会试点方案中提出的协会行业管理职能,协会重点落实以下5条自律性行业管理职能:

1.根据生物诊断行业特点,制定《行规公约》,建立行业自律机制,促进企业平行竞争,提高企业整体素质,维护行业整体利益;

2.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、修订行业种类标准(企业标准除外),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,积极协助、配合、参与有关部门开展行检行评工作,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其它标准的产品和企业进行督促整改,以至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措施。组织实施ISO9000的技术培训;

3.进行行业内部价格管理,组织同行业议价,对行业内部协定的价格进行指导、监督、协调;

4.针对生物诊断行业实际,布置、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全行业统计资料,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,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;

5.接受有关部门委托,对生物诊断重大投资、改造、开发基础上的先进性、经济性、可靠性进行论证,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,并参与责任监督,推荐本行业的高新技术产品、名牌产品和技术成果。

6.规范并加强市场管理,配合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,促进民族工业的健康发展。

7.以外国企业在本国市场进行规范化监督和管理,制止弄虚作假、恶意竞争和倾销。

五、规约管理

1.促进规约的执行,开展评比活动,对执行规约成绩突出的单位及法人给予表彰奖励,并以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表彰宣传;

2.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,并作好处理工作;

3.对违规违约的单位,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;

4.对违反规约行为,主要采取批评教育,赔礼道歉,赔偿损失的形式,以达到纠正错误的目的。对继续违规违约的单位采取内部通报、行业曝光、道德谴责、开除会籍,以及建议政府部门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吊销生产(经营)执照,直到法律起诉,以维护规约的严肃性;

5.凡不服处理的,可以提出复议意见,由协会组织人员调查后,提交协会理事会审议。

 

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生物诊断技术分会

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